陸委會放寬中港澳籍人士來台規範,規定涉及以下4項人員和身份:中籍人士來台探親及奔喪、中籍航空、航運公司駐點人員、來台投資之中資事業人員、港澳籍人士來台探親、奔喪及從事商務活動。
(台灣英文新聞 / 生活組 綜合報導)陸委今(22)日宣布,考量人道與家庭團聚、中資在台企業營運管理等需求,同步於9月29日起放寬中港澳籍人士入境規定,符合者可依規定申請入境。
陸委會表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預定於今年9月29日起調整邊境管制措施,放寬中港澳籍人士來台規範,規定涉及以下4項人員和身份。
1. 中籍人士來台探親及奔喪(含運回遺骸骨灰、司法人道探視、探視重病(傷)親屬、領取公法給付、辦理遺產繼承)。
2. 中籍航空、航運公司駐點人員;中籍航空器、船舶之機組員、船員、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
3. 業經許可來台投資之中資事業人員可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專案入境。
4. 港澳籍人士來台探親、奔喪及從事商務活動。
根據中央社,此前開放專案申請的陸資企業限定在陸資銀行,現在則是擴大類別,來台投資的陸資企業人員都可專案申請來台。
陸委會指出,未來將根據國內外疫情、兩岸互動情勢的最新發展,滾動檢討、逐步調整中港澳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以維護國家安全與整體利益。